【第一次世界大戰終戰百年紀念日】賦稅人權覺醒研討會--以太極門稅務冤錯案為例,這是終戰百年唯一在台舉辦的活動。

陳志龍:解嚴31年法稅整肅 台灣經常性稅災

第一次世界大戰終戰百年紀念日

【記者 晨曦/台北 報導】

2018年11月11日是第一次世界大戰終戰100周年紀念日。第一次世界大戰起源於權力失衡、利益分配不均所引發的一次大戰,是人類有史以來第一場交戰範圍遍及全球,平民死傷最為慘烈的大戰。11日下午13:20由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台灣) 、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真理大學法律學系、真理大學法律扶助協會、中正大學財經法律研究中心、正大出版社、法稅改革聯盟、太極門氣功養生學會共同主辦【第一次世界大戰終戰百年紀念日】賦稅人權覺醒研討會–以太極門稅務冤錯案為例,這是終戰百年唯一在台舉辦的活動,邀請專家學者、律師、會計師與青年參加,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理事長陳志龍並發表專題演講。陳志龍表示在終戰紀念日,我們檢討因果,避免重蹈覆轍,而台灣自1987年解嚴至2018年,31年來人民被法整肅、稅整肅持續中,都沒有被檢討,造成台灣普遍、經常性的稅災。

陳志龍分析1918年終戰後,簽約國抱持強權就是公理,沒有將戰敗國當人看,重視戰勝國的掠奪利益,忽略了戰敗國的政治經濟的結果,引發更嚴重的經濟恐慌(1929年),引發共產黨、納粹主義的極端分子的興起,終造成納粹屠殺、二次世界大戰。因此,終戰後,並沒有解決人類的和平,反而因為恣意政治整肅,透過法整肅(割地)、稅整肅(賠償)等型態,引發更大的動亂。在今日第一次世界大戰後100年,探討當時(1918年)的「和平條約」,實則為「促進戰爭條約」。

一、法整肅:
《凡爾賽條約》偏袒戰勝國的利益分配,完全沒有考慮戰敗國的利益,條約空前苛刻性、掠奪本質,造成德國貨幣瘋狂貶值,使得德國國民對強加給他們的條約有極強的反感情緒,因而,引發德國民眾強烈的民族復仇主義情緒。該條約第156條,德國將在中國山東的權益轉交予日本,日本亦獲得了赤道以北太平洋的所有德國領土,而赤道以南的領土則歸予澳大利亞(除德屬薩摩亞歸予紐西蘭)。德國人為擺脫《凡爾賽條約》桎梏,各派政治勢力、各種政治思想在德國你爭我奪,顯得尤為激烈。種種因素配合以及德國在希特勒的納粹黨的領導下,終於爆發第二次世界大戰、納粹集中營種族屠殺。

二、稅整肅:
戰敗國高額的賠償罰金,造成要透過橫徵暴斂稅款來繳交。在凡爾賽和約,最具爭議性的就是第231條款。該條款迫使德國承認發動戰爭的全部責任。合約也限制德國的軍事能力,使其割讓領土,以及迫使他們支付巨額的賠款。在1921年時,德國所要負擔的賠款高達1320億馬克(爾後減免至314億馬克)。當時許多經濟學家,包含著名的約翰•凱因斯,都認為凡爾賽條約太過苛刻,賠款金額過於高昂,容易產生不良後果。因為1918年終戰的處理不當,非但沒有解決戰後的和平秩序,讓名稱為「和平條約」(Treaty of Peace ),變成是「促進戰爭條約」。

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理事長陳志龍表示台灣自1987年解嚴至2018年,31年來人民被法整肅、稅整肅持續中,都沒有被檢討,造成台灣普遍、經常性的稅災。

反觀台灣戒嚴38年,政治整肅只有228白色恐怖嗎?陳志龍分析1987年的「解嚴」,是「寧靜革命」,而「寧靜革命」,就是「政府犯罪的不法」仍然存在,一直沒有被「處理」。1987年解嚴至2018年,31年來人民被法整肅、稅整肅持續中,都沒有被檢討,所以法稅改革聯盟要努力轉正強權暴力的思維,如同德國基本法對人權的保障。陳志龍舉1996年宗教掃黑,其實不是宗教掃黑而是政治整肅。背景實則為總統大選後的秋後算帳。因部分宗教支持某候選人,選舉過後,政府當局旋即對政治立場不同之宗教團體展開秋後算帳,一連串名為「宗教掃黑」的行動,造成各宗教或直接封山、或避走海外、或遭刑事追訴,太極門也因此遭到池魚之殃。

台灣的法整肅:例如諸多的假證據的假案整肅,誣指為收賄案。檢察官扮演「東廠」的角色,沒有遵守無罪推定,而是行違法的法整肅,現今需要徹底檢討。而稅整肅,承襲戒嚴時期統治者思維的租稅暴力,例如透過訴願先繳ㄧ半稅額或提供擔保,否則資產將遭強制執行的稅整肅,以及解釋函令作為課稅依據的超憲法,作為政府犯罪的「借口」,導致台灣人民沒有財產權、訴訟權、生存權。造成台灣普遍、經常性的稅災。

面對財稅機關悖離法治精神、程序正義、證據法則,動輒凍結資產、限制出境等稅捐整肅,陳志龍表示,台灣的立法委員也沒有矯正功能,之前有八位立委提出廢除訴願先繳ㄧ半稅額,但在11月8日立法院審查稅捐稽徵法39條修正草案時,竟然接受財政部建議「維持原條文」,立委沒有監督功能反成為幫兇,所以法稅改革聯盟才走到7860村里徹底來改造。陳志龍呼籲大家要關心自己的人權是否受侵害,對於加害人不能縱容。

發生於1996年太極門冤錯案件,乃檢察官及國稅局自始違反程序正義及程序正當性,根本不應起訴,更不應該課稅之冤錯案件。學者稱為稅法228,也是司法及稅制不公不義的照妖鏡,具有多項重要指標性意義。2007年司法三審判決確定無罪無稅,之後遭羈押之無辜被告,全部獲得國家冤獄賠償。2002年監察院調查認定侯寬仁檢察官偵辦太極門案違反正當法律程序,嚴重侵害人權,並詳列其違反偵查不公開、違法搜索、違法凍結資產,且僭越職權,命各縣市政府對各道館封館等多處違反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嚴重侵害被告之權益、戕害檢察官公正執法形象等八項重大違法,移送法務部從嚴究責議處,且認定起訴與證據資料扞格矛盾,據以提起公訴,不符證據法則。2005年監察院「第三屆監察院人權保障工作彙總報告」將本案列為人權保障重大績效之指標性案例。

22年來行政法院及財政部訴願會18次裁判太極門勝訴,尤其最高行政法院(民國)107年度判字第422號判決認定太極門為氣功武術修行門派、刑事判決已認定所得性質為贈與、國稅局所謂之學員名冊為贈與見證書、7,401申明人皆表明敬師禮為贈與等,已明確指出國稅局課稅處分違法,然全案卻仍深陷冤稅泥淖。

論壇主持人真理大學財經學院副教授吳景欽提到違法起訴太極門的檢察官侯寬仁,偵查可以不依證據,實在令人嘆為觀止,但是濫權起訴的檢察官卻於今年9月調升法務部廉政署副署長,他認為這等於是告訴其他司法人,押對邊就對了,就有希望升官,是對民主法治很大的污辱。

11月11日雖是一次大戰終戰100周年紀念日,但面對財稅機關背離法治精神、程序正義、證據法則、租稅法定原則的課稅手段;凍結資產、限制出境等侵害人權的稅捐保全措施,以及形同虛設的行政救濟制度,在賦稅人權已成為國際潮流的今日,人民與財稅機關的自由、人權、法治之戰,仍不能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