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念《世界人權宣言》七十周年,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等14個國內、外民間組織舉辦2018聯合國人權日論壇。

呼應人權宣言70年 全球挺身維護人權

2018聯合國人權日論壇 「稅法228案件」體檢賦稅人權具體落實

【記者 晨曦/台北 報導】

紀念《世界人權宣言》七十周年,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等14個國內、外民間組織今(12月8日)上午9點在臺灣大學應用力學館國際會議廳舉辦2018聯合國人權日論壇-以「稅法228案件」體檢賦稅人權之具體落實為題。學者稱為稅法228的太極門案件,也被稱為司法和稅法的照妖鏡,映照司法及稅制的不公不義。現場學者專家指出,22 年來相同的稅制沉痾仍在持續上演,持續傷害全國納稅人,太極門稅務冤案的持續,顯示台灣賦稅人權亟待翻轉。

影片一開始播放聯合國秘書長安東尼歐.古特瑞斯Antonio Guterres人權日的談話,強調人權是普世和永恆的。他卻憂心,普遍價值觀受到侵蝕,法治正在受到破壞。呼籲,「讓我們護衛人權-為每個人,所有地區。」主辦單位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主席瑞內.瓦德羅Dr. Rene Wadlow的致詞指出,「人權研究的新興領域之一是賦稅人權。不同體制之間的稅收競爭和政權間的稅收引發了大量侵犯納稅人權的報導。」強調此次會議是良好起點,為傳統人權討論增添新元素。希望更多人加入賦稅人權保護的運動。

聯合國 NGO 世界公民總會副主席洪道子博士的致詞指出,「良心覺醒,是一切善良的啟端;護衛人權,是世界永續的軸心。」指出,每一顆被啟發的良心,自然而然的就在實踐《世界人權宣言》序言所說:「鑒於對人類家庭所有成員的固有尊嚴及其平等和不可剝奪權利的承認,乃是世界自由、正義與和平的基礎。」

前司法院大法官暨副院長城仲模指出,太極門遭到委屈超過22年時間,尤其兩年多來,一切權力集中到一個政黨的政府,應該可以解決,卻還沒有解決。總統明知道卻好像啞巴,不知道解決,也不關心。她只要下令給行政首長,就一定會處理。

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理事長陳志龍強調:「打貪、反國家霸凌,是人權爭取兩大重點。」蔡英文說她的改革人民趕不上,陳志龍評論指出,因為蔡英文的同事都落井下石,沒有真正做人權,組織越來越大,官員薪水增加,都在貪瀆。有貪瀆的,檢察官不去辦,沒貪瀆的卻猛辦,沒有切中人民的要求。

財團法人台灣傳統基金會董事長黃石城指出,太極門的案子已經二十幾年,最高法院判決確定無罪無稅,稅務機關還用行政裁量權繼續追訴,法院等於沒用,這就是權力者的傲慢。

德國歐斯納布魯克大學在台教授連福隆談到1948年世界人權宣言、1976年國際人權兩公約,進展到2018年的全球移民公約,都是在強調基本尊嚴、良知、自由都是人的基本,就算是無國籍者、難民、移民也都要能享有。公權力是要保護人民而不是欺負人民。法稅改革就是這樣的精神,要求政府嚴守不可歧視原則、不能未審先判,要求國家力量要保護弱勢人民。參加法稅改革的人要跟最弱的人站在一起,要當被欺負者的守護神。

羅淑蕾指出,太極門稅務冤案是因為有心人士檢舉,國稅局調查結果7,401份證據都證明是贈與,屬免稅所得,稅務機關卻不採信。一個稅務案件二十幾年沒有辦法解決,這國家還談什麼人權?希望有一天台灣能踏實的稅務改革,不是搞個納保法呼攏人民。

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陳清秀指出,人權,就是把人當人看,有人性尊嚴。人權要進入到天人合一道的境界,所訂的法規就會愛護人民,不會橫徵暴斂。

台灣北社理事陳逸南指出,發生在1996年12月19日的太極門案,稅務冤案部分歷經22年迄今仍未終結,稅捐處分作成之前並沒有給當事人陳述意見,是自始違反正當法律程序、自始無效的冤錯案,這是台灣人權發展史上的不幸事件。

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委員黃俊杰指出,爭議時間已超過 20 年之太極門稅捐事件,已成為納稅者爭取合憲權利之指標個案;在整個行政救濟過程中,亦呈現許多值得檢討及省思之焦點,期待臺中高等行政法院依據憲法、稅捐稽徵法及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等正當行政程序,遵守最高行政法院民國107年度判字第422號判決在事實問題及法律問題之明確指示,發揮職權調查稅捐基礎事實之司法功能,聚焦具體爭議,交由雙方辯論,重新建立司法作為人權維護者之憲法定位,落實司法改革之決心。再者,本案最高行政法院具有拘束力之法律見解,即「敬師禮為贈與及太極門不是補習班,確定為新事實及新證據」,國稅局應遵守法院判決進行程序,並主動終結違法稅單,實現納稅者權利保護。

學者專家指出,被稱為稅法228的太極門案件未解決,表示22 年來相同的稅制沉痾仍在持續上演,持續傷害全國納稅人,顯示台灣賦稅人權亟待翻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