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前多看多問多注意 了解收費標準以免荷包失血

【記者 張高輝/竹市 報導】

每逢假期到觀光景點旅遊,多需要使用停車場空間,新竹市消保官提醒,使用停車場前,務必觀察停車場收費規則,其中私人經營停車收費標準不盡相同,如需停留時間較長,採計次或計時收費總價差很大,建議多看多問多注意,以免荷包大失血,若在全自動停車場遇上問題,可以先撥打電話詢問停車場管理公司,或尋求消保官申訴。

消保官表示,近日有位從台北來新竹市遊玩的孟先生,在巷弄中找到一處全自動管理系統的平面車位,停車費原來公告是每30分鐘收費20元,孟先生將愛車停放了一整夜,不料隔天取車時洽好遇上收費規則改為20分鐘收費20元,等於由每小時40元增加為60元,但現場為無人全自動繳費停車場,孟先生當下只能先付款取車,之後到本府消保官申訴。

實地查勘後發現,停車場公告確實由每30分鐘改為每20分鐘收費20元,但消保官表示,即便停車跨夜後,第二日的消費方式有異動也明確公告,但計費方式仍應以消費者停放車輛當天所見的公告為主,雖孟先生停車第二日的收費方式改為每20分鐘收費20元,但其停車全程都應以第一日的收費方式計費。

消保官電話詢問停車場管理公司客服黃小姐,對方表示因孟先生第二日繳費時,繳費機設定已改為每20分鐘收費乙次,設定有誤造成本次消費爭議,該停出場管理公司願意將溢收款退回車主,對於造成消費者不便感到抱歉。

消保官指出,另有一案例是消費者在中南部知名廟宇燒香拜拜,一處私人停車場入口公告上寫明停車一次60元,停好車才赫然發現公告上還有小字寫著最低消費200元,甚至需要消費者一併買金香消保官強調,假如碰到此類情形其實消費者有權將車輛再行開出,停車場不能限制。消保官提醒,出外旅遊停車務必看清楚公告內容,或再三詢問確認,以避免消費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