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吳大學法學院法律學系專任教授陳清秀,在全民公審56集節目中,提出對修正納保法的建言。

全民公審第56集:國稅局球員兼裁判?納保法公平性令人質疑

【記者 晨曦/綜合 報導】

納保法從2017年底實施以來一年半,當初的立法美意,卻無法落實執行,納保官由國稅局派遣擔任,公平性令人質疑。賦稅人權是世界公民的基本權利,保障納稅人權也是納保法當初的立法宗旨,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副主席洪道子博士,強調良心的重要性,尤其在法稅方面,良心當為立法者的準繩,制定的法律須『以義為利』,不可『以利為利』,法官則應本於良心,依法獨立公平審判,才能提升人民對司法的信任。關注稅制改革的公益節目「全民公審」,第56集http://www.worldpeoplenews.com/content/video/315779邀請到文明人權服務協會理事長張凱鈞、東吳大學法學院法律學系專任教授陳清秀、會計師洪明珠等專家學者一起從納保法的角度探討賦稅人權的保障及其修法的必要性。

會計師洪明珠表示,1987年七月十五日解嚴,為什麼現在還會有解嚴前適用的幾千條的解釋函令?大法官解釋224號說稅捐稽徵法,已繳納一定比例稅款或提供擔保,始得復查之規定違憲,民國1988年大法官會議,已經解釋對原處分有疑義,申請復查時要繳二分之一是違憲,訴願階段繳二分之一就不違憲了嗎?她提到實務上原處分單位是國稅局,但復查單位也是國稅局;誰還會願意去打訴願?打訴願要先繳二分之一,先花大把時間和現金,老百姓想:我去賺錢比較快!洪明珠提到,限制出境也是違憲。欠稅一百萬,含本稅加罰款,就限制出境。很多老百姓到了機場才知道不能出國,這也是戒嚴時期的產物,現在還適用嗎?

東吳大學法學院法律學系專任教授陳清秀指出,應該思考如何制度化,永續進行納稅者權利保護研究發展以及立法,定期對於納稅人權利保護不足的地方補強,第二階段的納稅人權利保護的改革是必要,同時把它制度化,三年或五年通盤檢討;賦稅人權受到侵害,大家習以為常,認為只要合法就好,不管法令可能被扭曲解釋,執法偏差,就是不講道理。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制度必須靠人來執行,培養人才提高公務的裁判品質,加強培養財稅法的人才,賦稅人權保障的教育,能夠往下扎根,從小培養愛心、慈悲心、良心,將來進入公務部門,才能夠憑著良心,人道的關懷來處理公務,就不會產生冤屈的案件。

文明人權服務協會理事長張凱鈞,舉國外例子提出對修正納保法的建言。

在美國拿碩士,歐洲拿博士的文明人權服務協會理事長張凱鈞指出,英國民眾遇到稅務問題可以直接去申訴,訴願不須要先繳稅額的一半,並引述美國1981年雷根總統就職演說時的一段話說,政府沒有辦法解決人民的問題,因為政府本身就是人民最大的問題!張凱鈞強調,在台灣「公平正義,不能變成一場騙局!」納保法要成功,要關注的幾個重點:一、基本生活費不課稅原則;二、要落實正當法律程序,公平合理的課稅;三、強化納稅者的救濟保障,權利保護組織應設置在司法機關底下,避免國稅局球員兼裁判,才能有效地監督制衡,做好納稅者的救濟保障。

張凱鈞指出,比利時2002年開始做稅改,歐盟的稅法大部分處於監督制衡的作用,消費者保護跟查稅官,是分開的機制,人民提前納稅就可以提前退稅,讓人民自己有榮譽感。在英國,人民若是對稅務有疑慮發起申訴是不須要繳二分之一的訴願金。2018年是美國減稅元年,2019年是中國大陸的減稅元年。中美兩大強權,在經濟貿易戰的同時還減稅,反而促進經濟成長。美國去年向4,850萬個家庭,發出超過1,470億美元的退稅款,美國的報稅者有四分之三可以退稅,台灣若將超徵的稅退還給人民,每人可以領到兩萬二到兩萬五不等。台灣要好好探討,總統選舉年應該重視民生經濟部分,透過減稅、稅務改革,提振國內的經濟。現在政府的問題,就是不知道自己是人民最大問題,政府唯一做的事就是解決提出問題的人,這是不合理的社會狀況。張凱鈞呼籲,希望法稅改革聯盟發揮關鍵的影響力,讓台灣的民眾了解改革的重要性,跟歐美國際法接軌,引進好的制度推動台灣的立法。 

會計師洪明珠在全民公審56集節目中,質疑解嚴前適用的幾千條的解釋函令?現在還適用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