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和平梨山果樹農損 5/13前申請救助

【記者 賴孟科/台中報導】

台中今年1、2月久旱缺雨,造成和平區大梨山地區溫帶果樹包括水蜜桃、梨及蘋果農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日公告台中和平區七卡段等38段為現金救助地區。台中市政府農業局表示,合法農田栽培的水蜜桃、梨及蘋果田區,災害損失率達20%以上,即可申請現金救助,救助額度每公頃9萬元,請受災農民2日起至5月13日止,攜帶相關證件或資料向受災地區公所提出申請。

農業局表示,今年1、2月雨量少、溫度偏高,致使溫帶梨開花率極低、花期延遲約1個月,且花芽乾枯、抽出葉梢數少;水蜜桃及蘋果開花率也偏低、花期延遲約1個月,部分花芽乾枯,導致收穫量銳減。

經會同台中區農業改良場、農糧署台中辦事處等勘查,確認災情已達行政院農委會現金救助標準,農委會昨日並公告和平梨山共38段為辦理1至2月旱災等水蜜桃、梨及蘋果現金救助地區,包括七卡段、七家灣段、三錐段、大木段、大雪山段、中央段、仁壽段、天池段、四季段、光明段、合歡溪段、有勝段、池有段、志良段、育苗段、佳保段、佳陽段、松茂段、松盧段、松嶺段、武陵段、長興段、南湖段、後山寮段、唐呂段、釜碗段、捫山段、梨山段、勝光段、無明段、新山段、福壽山段、劍山段、興隆段、環山段、羅閑段、羅葉尾段、壩新段。

農業局指出,合法農田栽培的水蜜桃、梨及蘋果田區,災害損失率達20%以上,即可申請現金救助,符合規定者救助額度為每公頃9萬元。

請受災農民今日至5月13日攜帶國民身分證及存款簿向受災地區公所提出申請,其中申請人為土地所有權人者,應附土地登記謄本;申請人非為土地所有權人者,除應附土地登記謄本,並檢附委託經營契約書或租賃契約書或土地使用同意書,逾期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