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汰換節能設備補助手續簡化囉

【記者 徐迪/金門 報導】

縣府建設處為鼓勵服務業、住宅及政府機關加速汰換老舊設備並使用高效率之節能設備,以提升整體能源使用效率,特別修正「金門縣汰換節能設備補助要點」,簡化申請表件及放寬補助上限,以提升民眾汰換老舊家電意願。

修正及配合簡化項目重點如下:1.無風管空氣調節機、電冰箱已檢附舊機回收證明,免附汰換前後照片。2.各式申請案件,只要購買證明(發票、收據)已載明型號者,免附保證卡。3.電費收據不限最新一期。4.申請案件數不受一年一案之限制、服務業無風管空氣調節機每電號每年申請上限由30KW調高至60kW(政府機關不在此限)。

縣府建設處表示縣內服務業、機關學校補助項目為無風管空氣調節機、辦公室照明證具、室內停車場照明、電冰箱;集合式住宅則開放補助室內停車場照明;一般住宅則可申請補助電冰箱及家用無風管空氣調節機(冷氣)。

無風管空氣調節機:新機需符合能源效率1或2級,每kW補助新臺幣2,500元,若未滿1kW則以實際kW數計算,補助上限為50%,每電號每年以60kW為限。辦公室照明燈具:汰換T5/T6/T8/T9螢光燈具,新裝之照明燈具發光效率應達100lm/W(含)以上,每具補助50%費用,最高為750元。室內停車場:汰舊換新後之照明燈具發光效率應達120lm/W(含)以上,每具補助50%費用,最高為200元。家用無風管空氣調節機:新機需符合能源效率1或2級,每kw補助1,000元,補助上限為3,000元。電冰箱:每公升補助新臺幣10元,補助上限為3,000元。

詳細辦法及相關表件,可至金門縣政府「住商節電專案辦公室」索取(服務台右側第一間)或金門縣政府建設處網站下載(http://ead.kinmen.gov.tw/),亦可至FB臉書搜尋「金門節能島‧幸福又美好」瞭解。如有任何疑問可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08:00-12:00,13:30-17:30)撥打服務專線:321635,會有專人為您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