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極門假案受害者趙姓青年代表強調太極門冤案平反很重要,因為判例都會被後人所引用,呼籲此案一定要解決,好讓冤案不再,人民不再受到痛苦。

國家犯罪的加害人不究責 過去苦難會重演

【記者 晨曦/台北 報導】

《從迫害到平反 民主與人權之路特展》第三場座談會於8月10日(六)下午14:00~17:00於228國家紀念館展開,與會的專家學者及受害者從過去歷史省思真正的轉型正義,呼籲全民覺醒很重要,政府應究責加害人並建立一套完整公正的究責機制,才可能讓苦難、冤、假、錯案不再。此外,特展將持續到8月17日,歡迎大家前來參觀。

新生代人權律師陳祖祥表示,假案、錯案有別,錯案指確實有案只是抓錯人,如江國慶案,假案是根本不存在犯罪事實,來自國家預防性的案子,像是對付匪諜,以威逼刑求取得自白,事實上很多犯罪事實是國家想像出來的。假案平反因此特別有難度,因為證據資料掌握在國家手上,不可能讓國家承認當年的確是有意羅織,因此在司法上很難取得有利的判決。太極門就是標準的假案,關鍵爭點在敬師禮是「學費」還是「贈與」?國稅局卻自始至終無法提出證明,甚至證據證明這是出於自願的贈與表示,遺憾的是至今此案仍未能在司法上做出終局的解決,對於人民基本權傷害甚鉅。呼籲政府建立完整、公平、公正的究責機制,起碼重大過失要處理,以後的執法人員才能非常符合正當法律程序,小心謹慎地看待每個案子,否則大家都用和稀泥,寧可錯殺一百,不可縱放一人的態度,如此司法制度就永遠不可能進步。此外,加害人的責任一定要被釐清,否則過去所受的苦難都有可能在將來換個姿勢再來一次。

太極門假案受害者趙小姐表示,太極門案是當初侯寬仁檢察官蓄意無中生有、國稅局聯手陷害的,是先射箭再畫靶,自始違反正當法律程序,不應起訴,也不應課稅的假案!監察院 (民國)91年調查確定起訴書與證據資料存有扞格矛盾,據以提起公訴不符合證據法則,依法不能提起公訴,而侯寬仁檢察官於監察院調查過程也自承未依職責調查。96 年7月13日刑事三審判決確定無罪無稅。100年12月9日行政院跨部會議亦決議不得再依據刑案起訴書課稅。然 23 年來,太極門不但遭到刑事追訴,國稅局更不管起訴書有多扞格矛盾,一再引據照開稅單。監察院 91 年調查已指摘檢察官違法凍結資產,然國稅局卻仍重複將人民的資產禁止處分,甚至刑事法院、行政法院都還在審理當中,就予以違法盜賣。縱使行政法院六次判決太極門勝訴,然國稅局卻始終未將全部資產歸還人民,甚至在 108 年又連續超額查封,連太極門弟子練功修行的道館也不放過。她哽咽表示此案跟著她一起長大到她的小孩都一歲三個月大,還懸而未決,感慨公權力是這麼強大,而人民是這麼手無寸鐵。並強調太極門冤案平反很重要,因為判例都會被後人所引用,此案一定要解決,好讓冤案不再,人民不再受到痛苦。

華人民主書院董事會主席曾建元拉開大家的視野,從對岸與香港的反送中事件,作為台灣的借鏡。他表示,香港怎樣也要反送中,因為在專制國家的國家安全概念已被濫用,送中就是送終。共產主義革命在打破階級,針對政治案件中區別敵我,對於敵人是沒有人權保障的。這觀念曾影響到聯俄容共的中國國民黨,當時法院由國民黨幹部或黨員擔任鑑定人員,若被認定是反革命人員就處死,後來共產黨也學國民黨。反革命罪將大清新刑律的抄家又拿回來,抄家又在二十世紀的中國復出,從國民政府到共產黨到台灣的白色恐怖。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刑法當中,只要是國家安全案件,幾乎可以排除刑事訴訟對人權的保障,包括把人抓了,可以不用通知家屬,導致辦案人員為了案子好處理,所有案子都變成國家安全案件再說。他提醒大家,如果以為民主法治不重要,把自己顧好就好的觀念還存在的話,白色恐怖隨時會復辟。 

華人民主書院董事會主席曾建元提醒,如果認為民主法治不重要,把自己顧好就好的觀念還存在的話,白色恐怖隨時會復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