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4日由17個國內外民間團體在國父紀念館聯合舉辦「太極門冤案平反十二週年論壇(二)—賦稅人權與我」講座,全場爆滿。

台灣稅務環境真相 你的賦稅人權真沒問題嗎?

【記者 晨曦/台北 報導】

台灣的法稅制度稅制問題異常震驚國際,究竟哪裡出問題?2019年7月14日由17個國內外民間團體在國父紀念館聯合舉辦「太極門冤案平反十二週年論壇(二)—賦稅人權與我」講座,由上市公司副總經理Lam主講,分享今年參加全球納稅人協會(WTA)在澳洲雪梨舉行的第十七屆全球雙年會議(Biennial World Conference),和澳洲納稅人協會的100週年慶與國際學者專家之交流,提供法稅改革良方,期待台灣賦稅人權與國際接軌。與談學者律師則以多方角度剖析「法稅228」的太極門稅務冤案,揭露台灣法稅畸型重症之元兇,對政府提出沉重呼籲。

上市公司林資深副總,分享今年參加全球納稅人協會(WTA)在澳洲雪梨舉行的第十七屆全球雙年會議(Biennial World Conference),和澳洲納稅人協會的100週年慶與國際學者專家之交流,提供法稅改革良方,期待台灣賦稅人權與國際接軌。

Lam同時也是世界公民總會(AWC)志工,提到此次參與兩場賦稅人權大會,大會中提倡良好的稅制應建立在中立、簡單、透明和穩定四個準則。同時比較低稅率和單一稅率指出,低稅率一方面吸引投資,另一方面減輕納稅人的負擔,增加個人自由度,從而刺激經濟成長,並舉例香港過去幾十年堅決維持低稅率在15%至16.5%,就是很好的成功實例;而單一稅率除了讓納稅人容易了解,更大量節省政府徵稅的處理費用。他表示課稅不當,即是對人權的剝奪,因此世界各國對於課稅無不謹慎處理。

在全球重視賦稅人權之際,飽受國稅局霸凌23年迄今未撤銷違法稅單之太極門稅務冤案,可以看到台灣稅制不健全,違反稅務人權,這是台灣走向真正民主的最大障礙。WTA創始人與秘書長暨亞太納稅人聯盟主席Bjorn Tarras-Wahlberg 表示,台灣納稅人權利遭受到忽視,台灣政府應該關心並且建立為納稅人提供較佳保障的制度,打造真正具有稅務專業知識的法院。Tax & Super Australia 副主席Mark Dodds表示,政府存在是為了照顧、保障人民,而不是人民到法庭尋求救濟時,政府的制度讓人民的處境更為艱難。Mark指出,台灣現況非常異常,應該改變法官與司法制度,不該讓沒有稅務專業的法官審理稅務案件。

蔣律師痛指國稅局毀諾背信,違反契約,嚴重摧毀政府的誠信,人民對政府的信心毀於一旦,也造成外資紛紛走避,殘害台灣經濟發展。

太極門冤稅案看似複雜,其實爭議很簡單,關鍵在於「敬師禮」的性質是否為贈與。蔣律師指出,2011年時任財政部長李述德自承本案自始沒有查,現在稅捐單位也已無從查起。雙方於2011年12月9日在行政院跨部會協調會議做出協議,再次公告調查「敬師禮」的性質。調查結果顯示7,401份申明表均證明敬師禮為「贈與」,理應就此終結稅單,然而國稅局自毁承諾,推翻跨部會協議,無視其性質屬於行政程序法第136條所稱之行政契約,且行政程序法第8條特別規定「行政行為,應以誠實信用之方法為之,並應保護人民正當合理之信賴行政行為。」蔣律師痛指國稅局毀諾背信,違反契約,嚴重摧毀政府的誠信,人民對政府的信心毀於一旦,也造成外資紛紛走避,殘害台灣經濟發展。

我國行政訴訟之再審制度鬼打牆,有賞味期限的正義,貽笑國際。方律師表示,依照台北商業大學財政稅務系發表的「100-102年稅務訴訟的實證觀察」,人民在最高行政法院稅務行政訴訟勝訴率不到6%。重啟再審成功的案件更是一年幾乎不到一件,冤案如何能翻身?再審制度根本是擺好看。而國稅局對於時效的態度,更是「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稅捐稽徵法第35條規定,稅捐機關應在接獲納稅人申請之後2個月內作成復查決定。但在太極門稅務冤案中,國稅局每次都超過2個月,甚至超過3年以上,依法不能再發出稅單,卻又持續違法強徵課稅。國稅局從1997年違法開單課稅至今已20多年,法定5年核課期間早已超過,卻完全無視法律規定,隨時想開單就開單,嚴重違法違憲,違反國際人權兩公約。

方律師指出國稅局從1997年起對太極門違法開單課稅至今已20多年,法定5年核課期間早已超過,嚴重違法違憲,違反國際人權兩公約。

方律師表示,同樣都是5年的期限,即使有新事證證明課稅處分違法,法院枉法裁判,人民卻被禁止提出再審。而國稅局卻可無視5年核課期間的規定,公然違反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677號解釋所揭明,凡涉及人民權益事項,差一天都違憲之立法精神,在在證明失衡的時效制度只限制人民,不限制官?這樣的法稅制度實在詭異畸形。

大學助理教授倪教授指出,不論是日本、美國或加拿大均有稅務人員利用國家公權力對人民不當課稅而被處以辭職下台或賠償處分之案例。反觀在太極門稅案件中,處處顯見官官相護,不僅正義被官場陋習吞噬,加害者竟能升官。案件始作俑者侯寬仁檢察官即使被監察院認證8項重大違法要求法務部嚴懲,最後法務部卻以時效過期拖延不予以執行懲處,現今還升任廉政署副署長。

「太極門敬師禮是否為贈與性質?」倪教授提到,依民法第406條規定,當事人的意思表示為關鍵。國稅局於2002年首次調查敬師禮的所得性質,然而時任台北國稅局局長張盛和及中區國稅局局長許虞哲隱匿函查結果相關資料,沒有提供給財政部訴願會及行政法院,兩人後來卻前後升任財政部部長。98年監察院調查指出國稅局犯有七大違法,指出函查清單內容記載太過於草率。而接任的台北國稅局局長凌忠嫄竟再次玩弄文字,將函查表回函結果捏造贈與人數為0人,以此回覆監察院。後來凌忠嫄不只升任國庫署署長,現今更擔任國庫署負責管理的公股銀行-彰銀董事長,坐領高薪。之後2011年迄2012年間,國稅局依2011年行政院跨部門會議決議公告調查敬師禮性質,調查結果顯示7,401份的申明表全部都表明敬師禮是贈與,沒有任何人說是學費。結果國稅局竟違背跨部會議決議,恣意濫權認定一半贈與、一半學費,重新開出違法稅單迄今。倪教授指出,由上可見當加害人不因做錯事受到懲處,反而升官發財,不只是在受害者傷口撒鹽,更是獎勵加害者有恃無恐再次犯罪,荼毒人民,殘害國家體制。

大學助理教授倪先生認為太極門冤案不平反,台灣法稅制度不改,人民要求法稅改革的決心、毅力及行動力,勢必會更加壯大。

倪教授談到,在太極門冤案平反十週年論壇,監察委員錢林慧君公開表示,「太極門稅案,我有七點的糾正,每一個糾正的時候,國稅局就說:啊!我們呢!弄錯了!我在(民國)100年的時候我就跟財政部長講:那這個應該是可以結案了。」錢林委員沒想到案件至今仍未結束。

今年3月土耳其舉行伊斯坦堡市長選舉面對執政黨因以一萬多票落選而恣意重新舉行選舉,選民透過選票表達對土耳其總統艾多根的不滿,最終執政黨大輸77萬票,讓艾多根遭逢政治生涯最難堪的挫敗。倪教授認為太極門冤案不平反,台灣法稅制度不改,人民要求法稅改革的決心、毅力及行動力,勢必會更加壯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