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蕙芳律師表示,外送員既然是新興產業,就應該有新興的做法。

新興行業「外送員」的職業安全之路

【記者 晨曦/台北 報導】

外送員意外事件衍發出許多議題,究竟與平台之間是承攬關係?還是僱傭關係?各方意見不一,是否有更好的做法?全民公審第84集,邀請到法律事務所的廖蕙芳律師、資深旅外律師呂思賢,以及外送員綠茶,共同來探討相關的議題。

廖蕙芳律師表示,外送員既然是新興產業,就應該有新興的做法。若是僱傭關係,勞工要有絕對的從屬,職安、職災部分由公司負責;若是承攬關係就很獨立,所有的風險是由外送員自己承擔,在僱傭跟承攬間,是否能有一種類似勞工的可能性?她根據國外經驗,建議僱傭勞動法規,是不是可以不要全面適用,而只在比較迫切需保障的職災部分,讓業者承擔,以這種「類勞工」的模式,讓外送員只適用於職災的部分,其他都可以不適用?!有待大家共同討論,做出更完善的規劃。

外送員綠茶提到,若是能有一個職災保險,對他們而言就是一種保障,也不會在發生意外時求助無門,但如果真的要每個月扣保險費,要怎麼扣?扣多少?他認為政府跟業者應該要確實去檢視運作模式後再決定職災保險內容,做出明確的規範,讓平台業者和外送員都能夠放心,得到該有的保障。

呂思賢律師提到,國稅局選擇性的運用法律,就會剝奪或侵害人民的權限!

呂思賢律師指出,過去常在法院發生勞動糾紛的實務裡,民法中一直被討論到的是僱傭、委任、承攬三種法律關係,但其實所有勞僱關係皆適用勞動基準法,政府與業者之間應該保持良好溝通,讓業者往想發展的營業模式去自行制定規範。

呂思賢律師也提到,行政機關行使公權力時,必需要有法治國精神,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如果太過,就會剝奪到人民的權利,他以稅法為例指出,如國稅局認為納稅義務人實際的經濟運作狀況,是屬於歸避稅法的行為,他就用實質課稅來課稅;而一旦情況對納稅義務人有利,卻用嚴格法律形外送員綠茶表示,能有一個職災保險對外送員就是一種保障。[/caption]式來認定,不用實質課稅。他認為,國稅局選擇性的運用法律,就會剝奪或侵害人民的權限!

雖然行政裁量權有其存在的必要,但是在行政機關必需做出認定時,其過程中最重要的就是是否做到「以民為主、以法為規」,人民企盼的是政府、公務人員都可以用這樣的正當法律程序來確保全民的權益。詳細內容,歡迎大家上網觀看http://www.worldpeoplenews.com/content/video/319980全民公審的84-1集節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