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恐嚇取財加霸王油 屏警逮高雄少年

【記者 戴英薇/屏東 報導】

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指揮並由屏縣府警察局刑警大隊、潮州分局與內埔分局等共同組成之偵查小組20日下午1時許,於高雄市鳳山區。查獲林00(男、18歲、高雄市人)及陳00(男、27歲、高雄市人)等二名嫌犯。並查獲二嫌做案用贓車車牌兩組、衣物、犯罪工具(空氣槍2把) 等證物。

105年8月16日凌晨3時許屏縣警局潮州、內埔分局轄內連續發生3起加油站遭兩名歹徒駕車懸掛贓車車牌恐嚇員工交付財物或加霸王油案件。警局接獲報案後立即由刑警大隊、潮州分局、內埔分局等單位員警共組專案小組並報請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金股)郭檢察官郡欣指揮偵辦。

專案小組立即分工合作調閱沿線監視器過濾並積極查緝,歷經一個多月追查後發現高雄市甫滿18歲之林姓少年及陳姓友人涉有重嫌。警方調查發現,綽號「1元」之林嫌,平日遊手好閒,沉迷玩樂,生活入不敷出,竟夥同陳姓友人,先在高雄市竊取車牌共兩組,並將其中一組裝在自家用之休旅車上,在8月16日凌晨3時許至潮州、內埔轄內持空氣槍連續恐嚇3間加油站員工交付錢財及加霸王油得逞,共得手共1萬3,362元。

專案小組在本(9)月20日13時許見時機成熟並掌握犯嫌身分及行蹤後持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所核發之搜索票,至林、陳等嫌住處執行搜索,並當場扣得做案用贓車車牌兩組、衣物及犯罪工具(空氣槍2把)等證物,經詢林、陳兩嫌坦承犯行不諱,全案移送屏東地檢偵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