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求民間自行規劃申請參與 花蓮鳳林興建營運移轉計畫

縱谷處鳳林遊憩區招商說明會

【記者 劉瑞娜/花蓮 報導】

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以下簡稱縱谷處)為徵求民間機構投資開發「鳳林遊憩區」,訂於106年12月19日(星期二),假鳳林鎮公所會議室召開「徵求民間自行規劃申請參與花蓮縣鳳林鎮鳳林遊憩區興建營運移轉計畫案」招商說明會及基地現況導勘,向社會各界說明「鳳林遊憩區」之招商政策需求、土地使用及委託經營管理計畫願景等事項。參加對象除邀請觀光遊憩服務業界先進代表與會外,亦函邀花蓮縣鳳林鎮公所等地方政府單位參與,同時亦歡迎觀光產業界或民間機構代表參加。

縱管處林維玲處長表示,鳳林遊憩區開發計畫全區面積48.3732公頃,全區已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完成使用分區及用地變更編定為風景區遊憩用地、交通用地、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及國土保安用地,所投資之公共建設主體,至少應包括一主要之觀光服務設施(餐飲、住宿、公園、旅遊服務),附屬設施原則應符合興辦事業計畫與開發計畫容許使用項目,且可提升遊客服務品質之設施,包含觀光遊憩服務、文化展演、文化體驗、研習及推廣、一般零售、飲食餐飲、旅遊及運輸服務、景觀休憩、會議室、辦公室等設施。

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在縱谷處多年輕、慢旅遊主題經營下,已是東部地區重要的觀光旅遊線,而本計畫的開發亦將依循該政策發展方向,透過建置花東縱谷區域觀光服務驛站目的,以實質規劃建設機會結合區域資源特性與特色遊程體驗、地域產品行銷推廣,讓大眾能在參與觀光過程中能體驗豐富且深化之地區觀光內涵,期以寓教於樂打造觀光景點方式,建構花東縱谷優質觀光基地。

縱谷處為促進民間投資參與興建營運鳳林遊憩區,期以引進民間資源,由民間專業經營團隊提供優質服務及專業管理,從民間投資參與及資產管理的雙重角度,並在撙節政府支出、增加政府稅收前提下,引用促參法及相關規定,結合民間充沛資源與人才,整合鳳林遊憩區周邊遊憩資源,將園區整建為具水、陸、空多元遊憩活動之國際級特色露營觀光勝地。

縱谷處並表示鳳林遊憩區之相關資料,已公開於該處全球資訊網站(http://www.erv-nsa.gov.tw),歡迎民間機構上網查詢及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