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當勞台中文心南店違勞基法 依法開罰

【記者 賴孟科/台中報導】

麥當勞台中文心南店有員工反映連續上班逾7天,最長曾連續上班10餘天,台中市政府勞工局23日派員前往實施勞動條件檢查,發現該單位確實讓部分工時勞工連續出勤8至9天,違反《勞動基準法》第36條規定,勞工局將依情節輕重裁處2萬元至100萬元罰鍰,並督促該單位落實法令。

勞工局表示,依照《勞動基準法》第36條規定,勞工每7日中應有2日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今日派員前往麥當勞台中文心南店,針對部分工時勞工資料進行查核時,發現該單位讓部分工時勞工連續出勤8至9天,違反勞基法規定,將處以罰鍰。

勞工局提醒,現今事業單位普遍運用部分工時勞工,應依勞基法相關規定確保勞工權益,而勞工局也會定期實施部分工時勞工勞動條件專案檢查。另外,勞動部並已訂定「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及「部分時間工作勞工勞動契約參考範本」,讓勞資雙方有所依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