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男駕車撞夜市攤 宜警依公共危險罪送辦

【記者 林明益/宜蘭 報導】

一名邱姓男子(38年次) 4日晚間約20時30分許,酒後駕駛自小客車撞進宜蘭東門夜市旁的搖搖冰店面,車輛在撞到店面鐵門柱後停下,所幸未造成現場任何民眾傷亡,而肇事男子下車時,渾身散發濃厚酒氣,經處理員警當場施以酒測,發現邱男酒測值高達0.71毫克,當場將邱男依公共危險罪嫌帶返所偵辦。

邱男向警方供稱,因貪杯後駕車上路,開到快睡著,才會不慎撞進攤位店面,邱男酒醒後表示十分懊悔,另可能還要賠償店家損失,悔不當初,本案訊後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宜蘭地方檢察署偵辦。

宜蘭分局呼籲民眾,應培養「酒後勿開車」、「酒後改搭計程車」、「指定駕駛最安全」的正確觀念;另前往飲酒前,應盡量改撘乘計程車或大眾運輸工具前往,以有效避免飲酒後駕車之情形,你我保持良好飲酒習慣與文化,做個守法的用路人,宜蘭縣政府宜蘭分局關心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