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g Archives: 燃料費

108年度機車汽車燃料使用費繳了嗎?

每年7月份要繳納機車汽車燃料使用費,針對尚未繳納的車主,板橋監理站將寄發補繳通知書,繳費期限至108年10月31日止,請車主朋友盡快繳納以免受罰。

車主朋友收到汽車燃料使用費補繳通知書後,可至郵局、金融機構或四大超商(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臨櫃繳費外,也可透過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臺灣PAY行動支付或電話語音(412-1111、412-6666,服務代碼169#)繳納。

板橋監理站站長王梅香呼籲車主朋友,為便利您繳費及節省您的寶貴時間,公路監理機關有提供汽燃費約定帳戶扣款與電子繳款單之申請服務,非常方便又節能減碳,歡迎大家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