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志龍教授指出,財政部5年超徵6000億,根據預算法第59條超徵要入國庫,不得坐抵、挪移、墊用,然而超徵的6000億卻憑空消失,財政部從未說明,是史上第一大圖利罪。

涉史上最大圖利罪!財政部東廠式查稅 濫開稅單爽領獎金

【記者 晨曦/台北 報導】

統計資料顯示,2006年至2016年間,全國各地方法院的公務員圖利罪一審裁判定罪率僅33.2%,高院二審僅38.78%,最高法院僅35.9%,一般民眾反應定罪率明顯偏低。1月31日就有法稅改革聯盟上千民眾到財政部抗議,指出財政部五年稅收超徵6000億,國稅局的官員因為濫開稅單,10年爽領13億稅務獎勵金,財政部以東廠式的查稅開單,這是公務員涉嫌圖利,違反刑法第131條,最重可處7年以下徒刑,放任官員的結果台灣會完蛋。

根據刑法第131條,「公務員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令,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理事長陳志龍教授談到,今天是1月31日,法稅改革聯盟除了到財政部抓元凶,還要到審計部抓共犯。財政部每年編列2兆稅收預算還要再超徵,5年超徵6000億,根據預算法第59條超徵要入國庫,不得坐抵、挪移、墊用,然而超徵的6000億卻憑空消失,財政部從未說明,是史上第一大圖利罪。財政部發放稅務獎勵金一年1.34億,10年13億,是史上第二大圖利罪,他直言,這些圖利的元凶是財政部,審計部包庇,立法院護航,問題不解決台灣會完蛋。

真理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吳景欽談到,這幾年人民生活很辛苦,但是2014年到2018年超徵已經突破6000億,超徵的錢不是屬於財政部,而是屬於全國人民,他提出質疑:「這筆錢到底怎麼來?怎麼去?完全不清楚,每次的說法都是變!變!變!」他直言:「到底有沒有依法課徵,依法使用,都必須打問號。」

吳景欽教授指出,超徵的錢不是屬於財政部,而是屬於全國人民,他提出質疑:「這筆錢到底怎麼來?怎麼去?完全不清楚,每次的說法都是變!變!變!」

吳景欽進一步提到,稅災戶都是誠實的納稅人,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簡稱納保法)已經施行一年多,但當人民突然接到稅單,還是要負舉證責任,訴願要先繳一半,不繳稅馬上要面臨財產被扣押,打行政救濟勝訴率不到6%,即使勝訴也是發回原處分機關,才會產生很多稅災戶。當人民打行政救濟爭取公理,卻被發回原單位,原本希望納保法可以解決萬年稅單的問題,但卻有15年的核課時效,稅單會不斷的回來,不僅沒有解決萬年稅單的問題,更讓納保法就地合法,不但沒有保護納稅人反而保護徵稅者。他直言財政部應該盡速修改納保法,而不是編列沒有法源依據的稅務獎勵金,居然在立法院被通過,雖然2001年刪除圖利國庫罪,但是這筆獎勵金只要有人領,這些讓預算過關的主管機關或立法院就是圖利相關公務員,他呼籲賦稅人權不應停留在19、20世紀,應該要讓賦稅人權入憲,把壓迫人民的法規全部打掉重練。

德國歐斯納布魯克大學駐台教授連福隆提到,復查要先繳一半已經被大法官認定是違憲,財政部卻偷渡到稅捐稽徵法第39條,改成訴願要先繳一半是違法條款,人民收到稅單,法官都還沒判定輸,就要先繳一半,這種在德國被認定是違法條款,對人民財產的處置不須經過司法審查,在中國古代這叫「東廠」,東廠沒有司法權,卻可以暗殺人民。他進一步提到,行政執行法,只要不先繳一半就要查封財產,他提到根據德國基本法第13條,政府對於人民的徵收,如超過他財產的百分之五十就是違憲。他認為四年超徵的5200億有很多是東廠式的查封財產,行政機關沒有司法權卻可以侵犯人民財產,他直言:「這是國家已經崩壞!」

連福隆進一步提到,財政部連續5年超徵,卻讓超徵款憑空消失,即使小英總統在元旦文告中,預計把政府盈餘約500億,發給經濟弱勢族群,共享經濟成長的果實,卻被財政部打臉不同意幫助弱勢。他提到財政部以非法的手段,搶奪人民財產,呼籲人民要站出來,根據憲法第2條「中華民國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人民要當主人救自己的尊嚴,要全面改革違憲的法律。

連福隆教授表示,超徵有很多是東廠式的查封財產,行政機關沒有司法權卻可以侵犯人民財產,他直言:「這是國家已經崩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