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榮「圖利與便民」法紀教育 檢座心經傳授

高雄榮總劉俊鵬院長(右)頒贈講座黃元冠組長(左)感謝狀。

高榮「圖利與便民」法紀教育 檢座心經傳授

陽光廉能 依法行政

【記者 張夢熊/高雄 報導】

高雄榮總為強化公務員正確法律認知,充分瞭解法律明確規範,有效提升機關行政效能,達成興公益除民怨之目標,特於108年7月30日上午9時30至11時10分,假該急診大樓會議室舉辦108年「圖利與便民」專案法紀教育講習,由劉俊鵬院長主持,邀請法務部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黃元冠組長(高雄高檢分署檢察官),黃元冠是台灣大學法律系、司法官班第37期,曾經歷高雄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彰化地檢署主任檢察官、中華民國(台灣)檢察官協會理事、刑法研修委員會研究員多項職務,精研「醫療、環保、智慧財產案件;經濟、民生及肅貪犯罪、重大刑案、刑事鑑識及國際司法互助、國際金融洗錢」等議題,黃以風趣幽默,俱智慧方式,無保留地傾囊相授專業學能,同時以實際案例解說為主,提供精闢見解及防弊建議,讓人印象深刻,獲益良多,沒有冷場。

高雄榮總劉俊鵬院長(中間座者)致詞。

高雄榮總劉俊鵬院長表示,採購作業是不能夠浮濫,必須依循作業流程,不要嫌麻煩,就不容易出錯誤或是出現管理的漏洞,如果是貪圖方便或是作業流於形式,極有可能造成採購不實或是圖利的情形,身為公務員的我們常囿於觀念不識,而畏於觸犯圖利罪以致行事綁手綁腳,而「做多錯多、少做少錯、不做不錯」等觀念在我們四周流竄,失去了初出仕時的雄心壯志,不只損及行政效率,導致國家競爭力下降,也使民眾未蒙其利而受其害,故釐清公務員「便民」與「圖利」的界限是我們都該知道的事,否則便民的一片美意卻誤蹈法網,豈不可惜!

聆聽法務部南區調查組黃元冠組長精闢見解。

劉院長以退輔會某榮院為例,兒童醫學部邢姓醫事放射師及內科部黃姓醫事放射師,因為經手政府採購作業是具有法定職務權限授權公務員,而邢、黃卻不違背本意,利用辦理儀器定價和驗收機會,分別私下各自接受廠商提供的30萬元賄款,邢男判刑2年,褫奪公權2年,黃男判刑1年10月,褫奪公權2年,緩刑5年。本案是發生在退輔會所屬醫療機構,當事人因為觸犯貪污治罪條例,分別遭受法律制裁,為其不法行為付出慘痛代價。在此,呼籲大家要引以為戒,心中要有一把善良量尺,要潔身自重,嚴守分際,切勿貪圖不法利益。

高雄榮總劉俊鵬院長(左座者白色醫師服)結論。

本次講習以「從採購弊案與公務廉潔論述『圖利與便民』創新思維與行動」為主題,有醫院一、二級主管及辦理採購相關人員與廉政志工,而臺南分院、屏東分院及台南、高雄、屏東、澎湖地區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之家也前來共襄盛舉,參加者踴躍近75人坐無虛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