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冬
“房子是用過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這句話裏的’炒’字,很有意味。上個世紀五十年代的“炒”和六十年後的“炒”,有聯繫又大相徑庭。昔日是真的炒,炒的對象是吃的,那時候肚子餓呀。有定西吃,就很滿足。今天的炒,是比喻義,不是真的炒,炒的對象是房子,是不勞而獲,為了大發不義之財的“炒”,幾年前,向銀行貸款,七千一平米的房子,如今賣出去,三到五萬一平米不止。房子還是那個房子,花花綠綠的票子裝滿了袋子裏,好沉。沒處住的無房戶,淚眼模糊,想到詩聖老杜,還有個“床頭屋漏無干處”的茅屋,他們一無所有,看著房子滿臉呆傻。想到這裏,我心沉重,就寫寫昔日真的“炒”吧。那時,住土房,也許就是因為沒有“人民公社”農家鐵鍋還沒有被砸。能吃上東西,也是農家的溫馨呀!
農家單幹的時候,心裏嚮往著“土豆燒牛肉”,那只是空想,實際上也是吃不飽飯的。那時的“炒”,都是刨食吃的土物,炒的也就是豆子粒兒,棒子粒,花生紅薯之類,愛吃它也是因為肚子餓。
有句俗語說:“炒豆大夥吃,炸鍋一人的”,意思是眾人樂得享受,出事了,幹活的反而受過。表面看和“火中取栗”的字面意思接近,但含義卻正好相反。“火中取栗”是大夥都得不到好處。
炒豆的豆子,基本是黃豆(如今叫大豆),炒熟了,咯嘣咯嘣地嚼。口舌生香。端的好味道。
炒花生自然是最好吃的,可惜種的人家太少。只是偶然炒一點,解解饞而已。炒紅薯片也不多。紅薯蒸熟了,切成幹,晾乾了才能炒,太麻煩。何況,紅薯作為主食,是捨不得炒著吃的。
炒的最多的是“棒子粒兒”,棒子粒熟了,就有了“棒子花”,白白的,脆脆的,好看也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