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王苡蘋/高雄 報導】
配合政府推動節能減碳政策,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簡化再生能源自用發電設備相關產業廠商入區手續,藉此鼓勵該產業廠商進駐園區,同時積極輔導區內廠商,將建築物屋頂以自行建置或出租方式來裝置太陽光電系統,以促進綠能產業發展,共同攜手朝永續綠色園區目標邁進。
加工處表示,「加工出口區准許設立在區內營業之事業之種類」及「在加工出口區內設有營業或聯絡處所之事業核准登記管理辦法」規定修正前,再生能源自用發電設備相關產業廠商入區於廠房屋頂裝置太陽能光電系統前,須提交投資計畫,經由區內事業申請設立審查小組審查核准後始可進駐,且須在區內設有辦公處所;修正後,再生能源自用發電設備業廠商入區於廠房屋頂裝置太陽能光電系統,不必提交投資計畫,得同時申請核准及登記,並得經管理處或分處核准,免在區內設有辦公處所,且無需登載區內營業或聯絡處所地址,及所使用土地或建築物面積。
加工處進一步說明,此措施不僅簡化再生能源自用發電設備相關產業廠商入區手續,更大大降低該產業廠商承租區內土地、人事支出等營運成本,不僅增加該產業廠商進駐園區的誘因,同時也可提升區內廠商裝置太陽能光電系統的意願,創造政府、園區事業及再生能源自用發電設備業廠商三贏之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