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網購糾紛多 退貨應注意

【記者 張建奎/竹市 報導】

新竹人網購交易量為全台縣市第一名,不過網路購物風險較高,市政府消保官劉興振接獲市民投訴,以為「網路留言,退貨就生效」,卻因超過7日而無法退貨。消保官提醒,網路留言或電話不算正式退貨通知,消費者必須在7天內將商品退回賣家,要留意賣家是否附上「明確地址」。

日前媒體報導,在ibon交易大數據中,新竹人勇奪網購交易量第一名,比起人口密集的台北、高雄、台中還要高,不過網路購物糾紛多,劉興振提醒民眾,網路購物7天內可以無條件退貨,但必須將商品退回賣家,或以書面通知對方解除契約,退貨才生效,網路留言或電話通知並無法律效力。因此,消保官提醒消費者要留意賣家是否有「明確地址」,以免損害自身退貨權益。

劉興振表示,假如網路交易的賣方未告知其地址或營業所,相當於沒有明確地址,消費者就無法退回商品,也無法向賣家發存證信函聲明解約,等同喪失退貨權利,更有賣家只留市內電話,消費者無法以簡訊發出退貨通知。

「網站留言、電話通知」通常不具有正式退貨通知的效力,劉興振建議消費者,更保險的做法應請賣家提供地址,讓消費者退回商品,若賣家堅持不提供或藉故拖延時間,消費者要盡快向網路平台業者或各縣市消保官申訴。

消保官若無法查詢賣方地址,消費者只能向警察局報案、查詢賣方網路IP,進行訴訟追討。若民眾想退回電器類商品,則要保持商品外觀完好,配件、保證書及使用手冊都要齊全,才能避免退貨爭議。

若消費者有疑問可先撥1950詢問消費者服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