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物屋頂設置太陽光電設施。
【記者 王承綸/高雄 報導】
高雄市政府為了讓「光電高雄、綠色城鄉」更名實相符,工務局逐步推動光電示範區的設置,讓高雄成為「生態友善城市」的目標循序漸進的達成,因此,目前積極推動哈瑪星光電示範區,輔導民眾屋頂設置太陽光電系統,已訂定「高雄市政府工務局補助哈瑪星地區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實施計畫」,自105年10月15日起實施,歡迎該地區民眾儘快提出申請。
市長陳菊表示,哈瑪星地區與高雄的歷史發展有深厚的連結,是高雄人最早發跡之處,有特殊的象徵意義。推動哈瑪星地區成為光電示範區,具有指標性的意義,而有機會從舊有聚落蛻變成為綠能社區,轉變高雄並善盡身為地球村居民的一份責任與榮譽。
趙建喬局長表示,因應哈瑪星環境更生再造及活絡地方生機,鼓勵民眾於建築物屋頂設置太陽光電設施,為突破領有使用執照之建築物涉有違章建築申設太陽光電設施之困難,依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設施請領雜項執照違建處理原則,在申請太陽光電設施雜項執照時,依該處理原則規定屋頂設置3米以上的太陽光電設施或屋頂層浪板未拆除者,都應申請雜項執照,且太陽光電設施底下四周圍不可封閉。為使天際線煥然一新同時也塑造再生能源供電之優質型態,建構節能減碳的建築,這才是高雄市政府政策不斷努力的目標。
工務局強調,民眾居家屋頂安裝太陽能光電系統有多項好處,例如可讓屋頂有效隔熱、減少空調的耗損,及降低用電花費。且所轉換的電賣給台電後,以今(105)年每度收費6.48元計算,設備投資後的年平均收益約為8~10%,比定存還高。而一簽約20年,對象又是台電,收益具穩定性與安全性。此外,其優點還包括屋頂閒置空間可以充份利用,此無疑也是有效活化資產的利多作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