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縣80餘年老房地重測後變佔用

【記者 張建奎/竹縣 報導】

家住竹北市溝背段的曾姓女士,從其出生就居住當地80餘年,因為水利署二河局在99年委託縣府辦理撤銷逕為分割,界線重測後,造成其房子變成佔用縣有地,面臨必須拆屋還地的命運,縣議員羅香蘭今(8)天為民眾請命,希望縣府和相關單位編列預算,將所有公有地和私有地界址不明的情況全部清查,讓百姓土地可以做最好的利用。

竹北市溝貝段曾小姐的土地範圍(371地號)在60年間辦理土地重劃時並未更動,但在重測後因與現有使用的認知界址有落差,曾小姐曾提起確認界址之訴,但法院已判決確定其敗訴;縣府也曾請示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擬辦理地籍圖重測,但內政部函覆沒有再辦理重測的必要。

曾小姐質疑住處後方的駁坎自日治時期即存在;由於不服縣府的說法,她直接向相關單位調閱農林航空圖、日治時期的地籍圖等資料,質疑國土測繪中心的371地號重劃前地籍圖經界位置,因圖根點位移,導致她的地跟著位移,她更質疑「371-4土地是侵占371等筆土地」。

地政處長鄭福生表示,公務人員一定要守法,曾小姐的土地已經過地方法院的鑑界,對結果不滿意,後又移請高等法院鑑界,答案依然如此,而地政事務所、縣府地政處對於鑑界一向慎重,不可能有造假的問題,絕對是正確的,對方不能接受只能說是「技術性」問題。

羅春蘭議員強調,地籍成果圖如果是錯誤的,測出來的結果必然是錯誤的,不管是地方法院還是高等法院,百姓永遠面臨敗訴的命運,但土地不會移動,百姓也一直住在那裡,卻因為錯誤的鑑界,讓80幾歲的老人家每天不能吃、不能睡,還要背負佔用公有地、要還地的壓力,而政府的公有地中可能不乏與私有地有相互相疊、佔用的情況,希望能重視此一問題,進行一次通盤性的檢討和改進。

針對竹北市溝背段的私有地變成公有地一事,縣長邱鏡淳仔細聽取雙方的意見後表示,80幾歲的老人家的房子,有合法權狀,卻經過重測之後土地不見了,其產權突然消失了,他也希望能夠土重測,不要讓百姓的權益受損,縣議長張鎮榮也強調,這是十分嚴重的問題,政府機關應該有錯就要改,還給百姓一個公道。

鄭福生處長表示,依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221條第1項第3款規定:申請人對於再鑑界結果仍有異議者,應向司法機關訴請處理,登記機關不得受理其第三次鑑界之申請。但基於羅議員的要求,地政處將會同相關單位和當事人、羅議員,擇期到場一同會勘、鑑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