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林明益/宜蘭 報導】
不服警方攔查,羅姓男子一句「幹你娘有牌流氓」換來6個月徒刑,遲來的正義大快警心。宜蘭分局員警及警友會對於宜蘭地院法官判決給以肯定。
宜蘭分局進士派出所所長童宇昇於105年11月20日擔服2至4時勤務,於3時許巡邏宜蘭市神農路與民權路口發現一台自小客車超越停止線,遂主動上前攔查,惟詢問過程中車上乘客羅○○(84年次)對渠辱駡「幹你娘雞歪」、「幹你娘有牌流氓」且揚言對童員施暴,經多次制止仍不聽勸,童員遂呼叫支援警力到場,因羅男抗拒逮捕,警遂對其使用強制力將其壓制逮捕,全案帶回所訊後,依妨害公務移送偵辦。
本案經宜蘭地院承審法官李岳在判決書內特別以447字提醒被告應對認真負責且依法執行公務的員警予以尊重,並對其言語侮辱員警的行為判處有期徒刑六月得易科罰金,這是《刑法》第140條侮辱公務員罪的最重刑期。
法官李岳在判決書另指出,我國民眾對於警察的信任度近年來遠高於法官及檢察官,且逐年提昇,顯見警察的專業性與公平性受到民眾肯定。
宜蘭分局長莊武能感謝法官的判決,表示對於鼓勵警察士氣有非常大的幫助。莊分局長並支持鼓勵肯定同仁認真工作及依法執法貫徹公權力,亦對於同仁執勤的時候,遭受屈辱感到不捨,並藉此呼籲民眾尊重公權力,配合警方依法執法,才是社會之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