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權申報作業省時便利 落實陽光法案公開透明

【記者 朱達志/台東 報導】

為貫徹陽光法案,落實縣長黃健庭清廉施政理念,臺東縣政府於今(12)日下午2時在縣府3樓政風處會議室辦理「106年度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實質審查及前後年度財產申報比對」公開抽籤作業,由縣府秘書長陳明仁主持,並在人事處長游梅子、主計處長廖美鳳、政風副處長林三龍等人見證下完成抽籤作業,程序公開透明,中籤名單經現場複核無誤,隨即公佈於政風處網站供查閱。

106年度政風處受理縣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公所等辦理申報財產之公職人員計548人,經依法務部規定按14%比例抽出77人進行實質審查,再從其中以2%比例計抽出2人辦理前後年度財產比對。實質審查作業時,如發現有逾期申報或申報不實等情事,政風處本於服務精神,通知申報人提出說明,倘無正當理由拒絕說明、虛偽說明或明知應申報,無正當理由不為申報者,經提請法務部審議,如認有故意申報不實者將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一百二十萬元以下罰鍰,不得不慎!

實務上,申報義務人常因自行查調應申報財產耗時而感到困擾,就以往實質審查發現逾百分之十之申報資料有漏、短、溢報情況,歸納原因係自行查詢登載疏漏,而遭受裁罰。為維護申報義務人權益,及簡化申報作業,政風處特別呼籲請多利用網路24小時申報服務,及每年定期申報前以自然人憑證授權法務部向地政、監理、金融機構等查調,即能在定期申報時上網下載,並由電腦自動帶入財產資料,重要的是能完全避免自行查調填報發生之錯誤,可謂省時又簡便,申報人應多加使用。另外,有關上述便利之申報方式,政風處也會不定期舉辦宣導與研習,讓申報人不再視財產申報為畏途,將更多時間投入為民服務的各項工作。

政風處表示「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係屬「陽光法案」之一環,目的在於擔任特殊職務之公職人員能據實申報財產,遏止金權政治並防範官商勾結及財產來源不明,以推動廉能政治,及提升人民對政府清廉形象之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