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電汰舊換新回收 應索取回收聯單

【記者 賴孟科/台中報導】

販售新家電,不論是傳統的家電行或是連鎖式的家電賣場等,賣家皆應提供同購買品項的「廢四機」免費回收服務,但若搬運拆卸動用大型機具則需另外付費,台中市政府環保局提醒,汰舊換新家電時,可向販賣業者索取廢四機回收聯單,促進回收管道暢通,避免衍生廢棄物棄置問題。

環保局表示,廢四機(廢電視機、廢洗衣機、廢電冰箱及廢冷、暖氣機)逆向回收政策已實行多年,去年廢電子電器回收率較106年提升7.54%,多數販賣業者皆能配合政策落實回收處理制度,提醒民眾買新汰舊的同時,由業者回收廢棄家電,並向販賣業者索取廢四機回收聯單,讓大型家電有暢通的回收管道,有效控管廢棄家電的流向。

此外,為讓業者更了解相關政策,環保局將於3月12日下午2時在台中州廳二樓中山廳舉辦「電子電器販賣業法規宣導說明會」,邀請各家量販店、連鎖家電、非連鎖家電業者及配合回收廢四機的物流業者,共612家一同與會,會中將說明回收流程、廢四機回收聯單申請、使用方式及提供合格回收管道,歡迎相關業者及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