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長輩就醫權益 中市恢復老人健保補助

【記者 賴孟科/台中報導】

台中市長盧秀燕上任後力推恢復老人健保補助,追加預算獲台中市議會三讀通過,1日起老人健保補助正式恢復,全市約七成五以上、約26萬名長輩受惠。盧市長表示,這項政策不僅保障長輩就醫權益,也減輕年輕人負擔,符合市民期待;同時,她也提醒符合資格的民眾,七月開始就不用繳交健保費,留意下月帳單是否已扣除七月健保費。

盧市長2日在市政會議上指出,1日開始市府已恢復老人健保補助,過去很多長輩為了每月的老人健保費煩惱,雖然健保不扣款,但如果欠費,就好像欠稅一樣,因此,為使資深公民可以安心接受醫療服務,市府恢復補助,讓台中年滿65歲以上的老人,不用為健保費而煩惱。

盧市長表示,絕大部分長輩的健保費都依附在子女之下,年年繳下來是沉重負擔,故市府恢復補助減輕年輕人負擔。老人健保補助除了少部分排富,大部分的長輩應該都符合資格,提醒符合資格的市民,七月開始就不用繳交健保費,請注意下個月帳單是否已扣除七月份的健保費。

社會局表示,「老人參加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自付額補助」追加預算案7.28億元上月經議會三讀通過,台中市自7月起恢復老人健保補助,長輩無須申請,市府直接與財稅中心比對符合補助資格者名單,交由衛生福利部中央健保署直接減免。

社會局說明,投保單位(各公司行號、學校、各類職業工會、公所等)或被保險人,8月底前(單月繳)或9月底前(雙月繳)會收到7月份健保繳費單,其中,符合補助資格者收到的繳款單,會註記健保費已由台中市政府補助。如投保單位已提前收取健保費,符合補助資格長輩可確認應繳納金額,直接向投保單位辦理退費。

老人健保費補助以照顧經濟弱勢為目的,在符合公平正義原則下,已訂定排富機制。補助對象為設籍台中市滿一年,且年滿65歲以上老人(或55歲以上原住民),經國稅局核定106年綜合所得稅稅率5%以下,也就是綜合所得淨額54萬元以下。

社會局進一步說明,老人如由納稅義務人(如子女)申報為受扶養人,納稅義務人綜合所得稅稅率5%以下,該名長輩方能獲得健保補助。補助金額依長輩實際應繳納保費補助,但以第六類保險對象應自付保險費金額為上限,也就是每人每月最高補助74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