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振林
四歲。他的手上有一塊剛剛買來的麵包,這是他最愛吃的食物。他捨不得吃,最好的小夥伴用所有的食物也沒能換走這塊小小的麵包。他也捨不得自己立刻吃掉,小心地放在自己的枕頭邊。第二天早上醒來的時候,只剩下一張那曾包裹著麵包的小小紙片。原來是老鼠在夜間享受了他的美食。他一心想著守衛那美好的食物,根本沒有說要放棄,卻還是失去了最愛吃的麵包。但是,他記得那麵包淡淡的清香。
十四歲。他上初中了,愛好音樂的他有了自己的一支口琴。這是他節約了自己兩周的早餐費才買到手的。他學會了吹口琴,用口琴吹奏最動聽的歌曲給同學聽。同學笑,他也笑,他們的臉上漾著幸福的花兒。他認真看護著自己心愛的口琴,走到哪兒帶到哪兒,他擔心會丟失。可是,在一次河邊游泳時,口琴意外地掉入了河中。他和夥伴們在河裏摸尋了兩個多小時,也沒能找到。他根本不想失去這心愛的口琴的,卻還是失去了。但是,他記得那曾吹奏出的動聽的歌兒,和同學們的笑臉。
二十四歲。他在省城讀大學,畢業之前開始戀愛了。女朋友是大學的同學,一位城裏的漂亮姑娘。他和她一起拿著書本進教室,討論著學習;他和她一起騎著自行車到郊外,看一朵又一朵的花開。他覺得她就將成為他美麗的妻子了,他不能失去她。可是,大學畢業時,她去了更遙遠的京城,他回到自己的老家縣城。他失去了最不願意失去的她。但是,她穿著碎花連衣裙的身影沉澱在了他的心裏。
三十四歲。他已經工作快十年了,在自己的崗位上做出了優異的成績。主管領導找他談話,說準備將他上報為“省優秀工作者”進行表彰。他連聲說著“謝謝”,更加投入地工作。他知道這表彰是對自己事業的認可,他不能丟掉這份榮譽。一個月之後的結果,卻是隔壁科室的小年青成了表彰對象。但是,他懂得了勤奮讓自己收穫的道理,也清楚了做出成績只有勤奮仍然不夠的教訓。
四十四歲。他在休息的日子,常會回老家看看父母。他知道父母生養了自己,培育了自己,是自己最親近的人,是最最不能離開的人。偏偏,在這一年,還不到六十八歲的父親,因為心臟病突然離開這個世界。他無奈地低下了頭,痛哭不已。但是,他更深刻地體會到親情的可貴,想著多陪陪家人。
五十四歲呢?他還沒有五十四歲,他不知道五十四歲他又會失去什麼更重要的人或物。更何況,到了某一天,他自己也會離開這個世界的。他已經懂得,有時候,沒有什麼是不可以放棄的,即便有可能是被動失去。
活著,就好好地活著。珍視手上工作,珍惜身邊的人,珍愛心愛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