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公共場所僅兩處可中秋烤肉 違者罰鍰

【記者 賴孟科/台中 報導】

中秋節將至,民眾常以烤肉慶祝佳節。台中市政府提醒,全市除清水鰲峰山公園烤肉區及北屯中正露營區可烤肉,其餘公園、綠地與園道等公共場所,均比照往年禁止烤肉及野炊;中秋連假期間,建設局也將派員加強取締,違者將可依法處1200元以上6g54f  vccvb000元以下罰鍰。

市府建設局指出,台中市所有公園、綠地與園道,僅有清水鰲峰山公園烤肉區及北屯中正露營區可以烤肉,建設局將在9月15日至18日中秋連假期間,在公告地點以外的區域加強重點巡查取締。

依據《臺中市公園及行道樹管理自治條例》第13條第1項第10款規定,公園、綠地與園道內不得有擅自營火、野炊、夜宿、燃放鞭炮或搭設棚帳之行為。

建設局表示,若民眾於公告地點外的公園綠地內烤肉,不僅會對綠地造成不良影響,園內設施也可能因此受損;一旦發現違規,市府將依法開罰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請民眾遵守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