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罕見!他成功遏止自己變成稅災戶

【記者 晨曦/綜合 報導】

學者統計近年我國稅務訴訟人民敗訴率高達94%,司法天秤嚴重失衡,人民對稅制不公深感無奈,法稅改革聯盟15日於南市北區舉辦「百里相連 看見希望」感恩茶會,致贈感謝狀感謝里長們共同推動法稅改革,現場演出行動劇提醒民眾,收到稅單一定要冷靜,先逐字看清楚稅單是否有錯,全國律師公會聯合會黃麗蓉律師也對賦稅人權與超徵議題進行專題講座。

現場里民看完稅災實例影片後提問,若自身遇到被國稅局濫開稅單,該如何以法律自保?黃麗蓉表示自己身為律師也是稅災戶,法律專業並沒有讓她倖免,她因同名同姓被國稅局亂開稅單,除夕前她家差點被查封強制執行。黃麗蓉提醒,若遇稅務官員以恐嚇手段逼稅,可以直接提告,旁有親友更能做證,若是稅務員明知不該徵收而徵稅,便涉刑法第129條違法徵收罪,並表示遇到此行為不該姑息,以保障自身權利。會計師事務所杜經理表示,民眾問的很好,其實就是權利明顯失衡不對等,更是須要改革法稅制度。

法稅改革聯盟志工舉例,台南一位曾先生向自己的母親以500萬買房,辦理過戶時,依遺贈稅法第5條第6款之規定向國稅局出具向銀行貸款300萬資金來源證明(符合二等親內買賣具資金證明即可免課贈與稅),另200萬因則以每月2萬分期付款攤還(小於法定贈與免稅額度),卻遭國稅局稅務員堅持直系親屬買賣就是要課贈與稅,直接要曾先生去找某位特定代書代辦此案,代書開價25萬元就可處理好,曾先生察覺雙方可能存在利益輸送,便告知將提告其侵權及瀆職,稅務員立即讓曾先生順利辦理過戶無須繳稅。

曾先生無奈地表示,我國稅務救濟制度官官相護,若按正常程序進入行政訴訟,根本沒有勝訴機會,也等同幫承辦稅務員解套,直接變成是納稅人跟稅務機關的事情,完全事不關己。

被害人權協會副理事長劉承武曾表示,國稅局自成體系,不怕人民走行政訴訟,對此提供法律常識讓人民能自保,對於公務員違法開稅單可引用民法第186條,應就其侵權行為負損害賠償責任,甚至因為得到了稅務獎勵金,若被證明為自始絕對無效時,依行政程序法第149條準用民法第113條應回復原狀或賠償損害,以及民法第179條事後法律行為無效,負不當得利返還責任,返還給當時受侵害的人民,另公務員違法行為也適用行政罰法第7條,處予行政罰,才能有效遏止稅官違法濫開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