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史副市長 親自頒發107年廉潔楷模

記者 王承綸/高雄 報導

高雄市政府10日上午於第382次市政會議公開頒獎表揚107年廉潔楷模,由副市長史哲親自頒獎,15位當選人員為教育局(彌陀國小)總務主任蔡志華、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組長林聰意、社會局約聘社工員張齡尹、社會局約聘社工員陳怡蒨、財政局(稅捐稽徵處)股長林雪芬、環境保護局衛生稽查員鄭又寧、環境保護局技士陳嘉民、地政局科員楊糧暢、地政局(土地開發處)約聘人員蘇淑惠、地政局(仁武地政事務所)技士黃石崙、警察局(三民第一分局)巡佐巢義信、交通局科員陳宗仁、交通局技佐吳奕光、工務局(新建工程處)科員劉又慈、捷運工程局股長楊勝印,各獲頒獎狀乙幀及禮券(面值新台幣伍仟元)。

高雄市政府每年均辦理廉潔楷模遴選表揚活動,由各機關推薦具有廉能事蹟的同仁參與選拔,經過多重審查最終選出年度廉潔楷模,經提報市府廉政會報審議通過後,公開予以頒獎表揚。

廉潔楷模遴選表揚之目的,是為員工建立公務執行之標竿學習典範,鼓勵全體同仁見賢思齊。綜觀今年廉潔楷模當選者,除了在工作上兢兢業業,努力執行市政建設,提出創新便民措施,同時為市民看緊荷包,在追求效率下亦注意節省公帑,此外並能秉持操守,勇拒外界餽贈誘惑,面對業者及民眾致贈之紅包、禮盒,皆嚴拒誘惑謹守紀律,依法執行公務,並依規定退還及登錄,與市府一直以來對同仁「依法行政、廉潔自持」的要求最是相符,堪為廉能表率。史哲副市長特於市政會議公開頒獎表揚,同時期勉市府所有公務同仁,效法廉潔楷模,提供廉能行政服務,共同為市民建構幸福家園。